关于召开太阳成集团老员工创新创业导师聘请仪式 暨首届老员工创新创业成果展示活动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太阳成集团关于印发《老员工创新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文理〔2017〕41号)和太阳成集团关于印发《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文理〔2017〕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和管理经验交流,充分展示学校在引导、鼓励老员工创新创业方面的举措和成效。为建设好第二批四川省太阳集团www0638—太阳成集团太阳集团www0638,给老员工搭建学术交流和成果展示平台,培养员工的创新精神,增强老员工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公司拟于2017年4—5月份在太阳成集团莲湖校区艺术传媒大楼多功能厅举办太阳成集团老员工创新创业导师聘请仪式暨首届老员工创新创业成果展示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做好该项活动前期的准备工作,请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前期的准备工作 (一)老员工创新创业导师的推荐工作 根据太阳成集团关于印发《老员工创新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文理〔2017〕41号)精神要求,积极做好校内外老员工创新创业导师的推荐工作,认真填写好太阳成集团校内(外)老员工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并按照要求上报。 (二)老员工创新创业成果展示活动的要求 1.展示范围 (1)国家级、省部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秀成果(项目类别不限)。 (2) 国家级、省部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之外的本科生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包括“互联网+”、“创青春”、“挑战杯”项目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取得的成果,获得专利权的成果,教育厅下文组织的各项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得区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以及其他创新创业相关成果。 2.展示内容 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交流,鼓励实物作品演示,参展成果的员工代表应到现场讲解交流。 (1)老员工创新创业获奖情况 国家级、省部级、市州级、校级获三等奖以上的创新创业奖励(表彰情况)。 (2)创新创意类作品成果展示 包括自助设计的创意作品、创新作品、手工艺作品等。 (3)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交流会 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成果,研讨和交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3.活动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收集整理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资料,整理打包后发送至太阳集团www0638邮箱:cxcy_sasu@163.com,用于制作活动宣传展板,相关展板由太阳集团www0638统一制作。 (2)广泛收集创新创意类成果展示作品。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征集创新创意类实物展示成果,并于活动当天选派代表到现场进行讲解交流。 (3)提交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总结。包含各学院2016年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用于研讨和交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二、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于 2.实物以及创新创意类作品成果展示布展时间定于4—5月份在图书信息大楼A区4楼各学院指定位置进行布展工作,在启动仪式当天上午8:30开始需要有相关同学进行现场讲解。 三、其他事项 (一)活动全程由太阳集团www0638领导负责组织。 (二)太阳集团www0638负责甄选300名员工及部分有创业项目或愿望的员工(以及 太阳集团www0638 太阳集团www0638